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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川发改价格规〔2023〕474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 有关事项的通知
应急管理厅,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 于同意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财税函〔2020〕2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 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1217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标准为:安全技术理论 考试56元/人次(含上缴中央考务费6元/人次);实际操作考试 —1 —
详见附件(含上缴中央考务费3元/人次)。考试不及格者免费补 考一次。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入除按规定上缴应急管理部外,其余按比例缴入省级和市级国 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具体分成比例另行通知。收费单位应使 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收费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或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范围和收费依据,自觉接 受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督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执行 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
附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收费标准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人次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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