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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检查组莅临我会检查指导工作
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安全培训机构书面报告核查的通知》的要求,2024年6月26日上午,由市考试分中心李环主任、翠屏区应急管理局陈学文科长、郑敏主任组成的宜宾市、翠屏区安全培训机构书面报告核查组莅临我会检查指导工作。 核查组采用查看资料、现场核查、询问等方式,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 8011—2023)的要求,对我会的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场所条件、培训教师及管理人员配置、培训教学情况、设备设施配备、培训档案管理等通用条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条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条件进行了检查和现场核查。通过核查,核查组认为我会的培训条件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 8011—2023)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同意将协会填报的《四川省安全培训机构信息报告表》上报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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