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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的 通 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4号)“收费单位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规定规范收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代收代缴议题经协会2025年1月15日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于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6日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公示,按相关要求已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备案,现予以公布。 一、代收方式:考试申报确认前,到协会招生财务科缴纳考试费,招生财务科出具增值税发票,税费由协会承担。 二、代缴方式:协会将代收的56元/人理论考试费中的26元/人、123元/人实操考试费中的50元/人上缴省考试中心(含上缴中央的6元/人理论考务费、3元/人实操考务费),其余的30元/人理论考试费、73元/人实操考试费上缴宜宾市国库,由省考试中心和市财政国库向协会开具发票。 该通知从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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