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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专家库 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11-04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次数:7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领域技术支撑力量,持续规范培训考试工作,不断提升技术服务质量,更好服务全市职业安全健康事业发展大局,经协会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积极投身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领域技术服务与教育培训工作,无失信惩戒记录及违法违纪记录。

(二)业务能力扎实。熟练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规范,专业功底深厚,能够独立承担本领域技术评审、隐患排查治理、授课培训、技术咨询等工作。

(三)资质条件与从业年限。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具有专科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累计从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相关工作满5年;

2.具有专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累计从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相关工作满10年;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累计从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或培训教学工作满5年;

(四)年龄及身体条件。申报人员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能够适应外出技术服务、现场检查、专题授课等各项工作的履职要求;

(五)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领域现场管理实操经历,或具备相应教学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技术服务、宣传培训、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

二、选聘专业组别及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限报1个专业组别。具备跨领域专业专长的人员,可在申报材料中附注说明其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专业方向。

(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组。主要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评审、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指导等技术支撑任务。

(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组。主要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防护治理、职业健康管理指导等技术支撑任务。

(三)法规宣教与综合管理组。主要承担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领域法律法规支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指导、宣传教育、从业人员培训、相关课题研究等工作。

三、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扫描件)

(一)《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须经申报人本人亲笔签署确认;在职人员提交的推荐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四)本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五)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正式出版专著、安全技术服务项目参与证明、授课培训经历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如有);

(六)其他可证明本人专业能力的补充佐证材料。

真实性承诺要求:申报人须对所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入库资格。

四、专家权利与责任

(一)专家权利

1.受协会委托开展技术服务、评审、授课等工作期间,可依规查阅工作相关文件资料、询问有关情况,调取履职必需的业务支撑材料;

2.独立开展专业技术工作,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不当干预,出具的技术结论仅对协会负责;

3.有权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对集体形成的专业结论存在不同看法时,可单独载明个人专业意见并随项目资料存档;

4.可针对专家库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等事项向协会提出意见建议;

5.按照国家及协会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依规获取相应工作的劳务报酬。

(二)专家责任

1.服从协会统一工作调度,积极参与技术评审、现场服务、安全培训、公益宣教等协会部署的各项活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及协会各项纪律要求;

2.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对本人参与形成的技术报告、评审结论、授课内容承担相应终身技术责任;

3.严守行业职业操守,自觉维护专家队伍的专业公信力,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4.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经手的工作资料,严守国家秘密及服务对象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任何涉密敏感信息。

五、专家履职纪律

专家履职须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严禁出于主观预设结论,采取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等方式,出具虚假技术评价或评审意见;

(二)严禁压制、排斥其他专家提出的不同学术观点与独立专业意见;

(三)严禁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等财物,不得接受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

(四)未经协会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布项目技术资料、非公开评审意见;

(五)不得以协会专家名义私自承接商业中介、有偿咨询等经营性业务。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方式

在职人员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推荐;离退休人员、自由执业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方式自主申报。

(二)材料报送

请于2026年11月30日前,将全套申报电子材料整理打包,文件名称统一按“姓名+专业组别+单位”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506606326@qq.com;逾期报送的材料协会将不再受理。

(三)审核与公示

1. 12月15日前,协会完成申报材料资格初审与专业能力复核工作。

2. 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协会官方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到实名异议的,协会依规核查,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3.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协会正式发文确定第二届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并公布,向入选专家颁发聘书。

(四)续聘说明

第一届协会专家库成员如有意参与第二届专家库工作,须严格遵照本次通知规定的申报要求,重新报送申报材料,履行新一轮申报、审核程序,本次专家选聘不适用自动续聘规则。

联系人:王玉婷

联系电话:0831-3880207  19961504267

协会官方网站:http ://www.ybzaxh.com

特此通知。

 

附件: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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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专家库

          专家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粘免冠 照片贴处

身份

证号


移动 电话


工作

电话


住宅

电话


个人

邮箱


最高

学历


毕业学校

及专业


执业

资格


现从事 专业


在岗

情况

在岗□ 退休□

职务/职 称/学位


所在单 位全称


单位

地址


单位

电话


传真

号码


工 作 简 历


发明、 著作、 学术论 文情况 (何 时、何 地出版 或发 表)

(提交主要研究成果鉴定证书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发表论文及 专著的有关证明材料。)

受过何 种奖励

(提交奖励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主要业 绩及研 究成果

(主要包括参与国家和省市重大安全咨询与论证、重大科研等工 作成果;参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整改、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企业安全技术与管理咨询等工作实绩。可附页。)

所在单 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协会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 执业资格: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等,需注明执业方向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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