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教育 >> 安全培训 >> 正文
管理类安全培训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4号) 第二十三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二、培训类别 (一)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二)危险物品的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四)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五)金属非金属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六)金属非金属矿山(油气开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七)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八)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非高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三、报名方式及培训地点 (一)报名方式 1.协会网站预报名:登录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网站—招生园地—网上预报名登记模块,填写报名资料并提交申请; 2.电话预报名:请拨打招生服务电话0831-8210635、3883141进行预报名登记后,等待开班电话或短信通知; 3.协会培训部报名:登录协会网站查询招生园地《月度培训安排计划》,根据报名时间安排,准备相关报名资料在宜宾市上江北古塔路162号一楼培训部招生科办公室或叙龙宾馆底楼大厅报名。 (二)培训地点:宜宾市上江北古塔路162号四楼、五楼。 四、考核发证 (一)初训:上述管理类初训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培训,经应急管理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二)再培训:上述管理类再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培训,经应急管理部门考试考核合格的,由应急管理部门签章、登记,予以确认; (三)延期再培训(换证):上述管理类延期再培训(换证)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培训,经应急管理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换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五、联系电话 招生科电话:0831-8210635 0831-3883141 培训科电话:0831-3883143 0831-8240551
上一篇: 特种作业类安全技术培训 | 下一篇: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