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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类安全技术培训
来源:    日期:2019-07-11    字号:〖 〗    点击次数:12626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个人身体健康书面承诺,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六条  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3年复审1次

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二、培训的作业类别及操作项目

(一)电工作业

1.低压电工作业培训

2.高压电工作业培训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培训

2.压力焊作业培训

3.钎焊作业培训

(三)高处作业

1.登高架设作业培训

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培训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氯碱电解工艺作业培训

2.氯化工艺作业培训

3.硝化工艺专业培训

4.加氢工艺作业培训

5.氧化工艺作业培训

6.过氧化工艺作业培训

7.磺化工艺作业培训

8.聚合工艺作业培训

9.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培训

三、报名方式及培训地点  

(一)报名方式

1.协会网站预报名:登录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网站招生园地网上预报名登记模块,填写报名资料并提交申请;

2.电话预报名:请拨打招生服务电话0831-8210635、3883141进行预报名登记后,等待开班电话或短信通知;

3.协会培训部报名:登录协会网站查询招生园地《月度培训安排计划》,根据报名时间安排,准备相关报名资料在宜宾市上江北古塔路162号一楼培训部招生科办公室或叙龙宾馆底楼大厅报名

(二)培训地点:宜宾市上江北古塔路162号四楼、五楼。

四、考核发证

(一)初训:上述作业类别初训人员,参加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培训,经应急管理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复审培训:上述作业类别复审培训人员,参加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培训,经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应急管理部门签章、登记,予以确认;

(三)延期复审(换证)培训:上述作业类别延期复审(换证)培训人员,参加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培训,经应急管理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五、联系电话

招生科电话:0831-8210635   0831-3883141

培训科电话:0831-3883143   0831-8240551

 

 

版权所有: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协会地址:宜宾市上江北古塔路162号一楼
招生联系电话:0831-3883141/0831-8210635 培训联系电话:0931-3883143/0831-8224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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